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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古蔺县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古府发〔2016〕219号)文件精神,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我县竞技体育水平,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积极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定于2017年举办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本届运动会的宗旨是:“强身体、鼓斗志、促攻坚”。
一、主办单位
古蔺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总工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4月5日-5月在古蔺县城区举行
四、竞赛项目
(一)成年组(含乡镇、系统):田径、篮球(男、女)、七人制足球(男)、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七个项目。
(二)青少年组:田径、篮球(男、女)、足球(男、女)、羽毛球、乒乓球五个项目。
参加单位
1.各乡镇代表团:各乡镇人民政府(含成人组、青少年组)。
2.党群机关代表团:县委办牵头(含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武部、编办、老干局、群工局、机要局、保密局、机关工委、农工办、民宗局、台办、残联、科协、党校、政研室、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
3.政府机关代表团:政府办牵头(含法制办、应急办、政务中心、档案局、发改局、统计局、古蔺调查队、审计局、民政局、扶贫移民局、人社局、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古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商务科技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服务局、红十字会)。
4.教体代表团:教育局牵头(含文旅局、广电网络公司、电视台、教仪站、进修校、城区中学)。
5.卫生代表团:卫计局牵头(含保健院、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6.农口代表团:农业局牵头(含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气象局、供销联社、粮食局)。
7.政法系统代表团:政法委牵头(含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8.交通运输代表团:交运局牵头(含高速公路办、养路段、路政、运管所、运输公司、客运中心)。
9.财政税务代表团:财政局牵头(含地税局、国税局、国资公司、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
10.住安环代表团:住建局牵头(含安监局、环保局)。
11.公安局代表团(含武警、消防)。
12.县属企业均可单独组团参赛。
运动员资格
★成年组★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古蔺县行政辖区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前迁入古蔺办理正式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古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社保缴费),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周岁(即1956年12月3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在比赛中或比赛后,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将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及其所取得的所有成绩(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扣罚所属代表团一枚金牌和单项项目9分(小分)或集体项目1分(大分)并通报,取消所属代表团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
2.经乡镇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责任自负。
3.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比赛。
★青少年组★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古蔺县行政辖区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前迁入古蔺县办理正式户籍),代表其所属行政辖区代表团参赛。各乡镇均不得交流,在比赛中或比赛后,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将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及其所取得的所有成绩(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扣罚所属代表团一枚金牌和单项项目9分(小分)或集体项目1分(大分)并通报,取消所属代表团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
2.青少年组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须符合各项目年龄的规定,如单项规程无特殊规定的小年龄组的运动员可参加大年龄组的比赛,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具体办法执行。
3.经乡镇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责任自负。
4.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比赛。
参加办法
Participation method
(一)成年组各代表团参赛报项不少于五个大项,青少年组各代表团参赛报项不少于三个大项,未达到组团要求的代表队不得参加任何一个单项的比赛,且最终不计代表团总分和金牌名次。
(二)各参赛项目人数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三)各代表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二人,团部工作人员三至五人。
(四)青少年组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大项)的比赛。
(五)申诉与纪律,凡申诉者应交纳保证金1000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诉期间维持原判,待处理结束后,应将结果答复申诉者。胜诉退回保证金,败诉则不退保证金,申诉最后期限为各单项项目的具体规定执行,过期不再受理。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报名后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徇私舞弊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停赛、没收保证金、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取消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等处罚。
名次录取和奖励
(一)成年组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奖给奖杯;青少年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奖给奖杯;成年组、青少年组单项录取前八名计分,各组别前三名奖给奖章。如团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金、银、铜牌数比较,多者列前,如仍相同时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二)成年组、青少年组录取金牌总数前八名,奖给奖杯,如金牌数相同时,按银牌数排列,以此类推。
(三)青少年组:篮球、足球各项目、各组别前三名奖牌数分别按4枚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四)成年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羽毛球团体前三名奖牌数分别按4枚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男子乒乓球团体、女子乒乓球团体前三名奖牌数分别按2枚计入代表团奖牌总数。
(五)设立有关单位和代表团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报名方式
(一)代表团各项目领队、教练和参赛运动员信息资料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在古蔺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办理报名参赛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运动会只接受单位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时运动员需交验: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疗单位提供的适合参加报名项目比赛的体检证明和复印件以及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否则不予受理。
(三)团长、副团长、团部工作人员以及各项目领队、教练员、工作员报名时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四)各代表团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无违规违纪如数退还,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
联系电话:0830-7102235
★成年组★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成年组
田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5月3日—9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子(10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
女子(10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
四、参加办法
1.运动员年龄和人数规定:参赛运动员为1956年12月3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者。每代表团报男、女运动员各8人(不可调配)。
2.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各队每个单项限报1人。
3.各乡镇、系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4.运动员资格按照《总则》执行。
五、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800m以上径赛项目和田赛项目只进行决赛。
3.根据规则规定,凡不认真参赛者,应取消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的比赛资格。
4.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参赛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赛。
5.接力比赛时,必须穿统一服装,否则不能参赛。
六、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王利亚,电子邮箱:823030472@qq.com,联系电话:7100738。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教练员于5月2日下午4:00在宣传文化中心十三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请裁判长、各队领队、教练员按时参加。
七、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含接力),按9、7、6、5、4、3、2、1(小分)计入该项目总分,总分前八名再按9、7、6、5、4、3、2、1计分(大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不足八人(队)参加的项目,按实有数录取。
2.团体得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如遇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前八名奖给奖牌,单项前三名奖给奖章。
八、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成年组
篮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21日—26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参加办法
1.各乡镇、系统男女各报1队参加比赛。
2.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兼运动员),男女队员各12人。
3.队员资格必须符合竞赛总规程要求。
4.队员身体检查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经乡镇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
四、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王利亚,联系电话:7100738,电子邮箱:823030472@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教练员于4月13日下午3:0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请裁判长、各队领队、教练员按时参加。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制。
2.竞赛时间采用每节10分钟,共4节,上下半场各两节,半场休息5分钟,每节比赛的暂停次数按“规则”执行。竞赛中除暂停、换人、罚球停时外,其余均不停时。
3.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零分。在小组循环赛中,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几个队之间比赛胜负得失分率(即总得分/总失分)排列名次。
4.每队必须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球衣必须有明显的号码。
5.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六、名次录取:取前八名,篮球按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大分)计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七、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成年组
七人制足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14日—20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参加办法
1.各乡镇、系统报1队参加比赛。
2.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队员16人。
3.队员资格必须符合竞赛总规程要求。
4.队员身体检查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经乡镇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
四、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王利亚,联系电话:7100738,电子邮箱:823030472@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教练员于4月13日下午4:3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请裁判长、各队领队、教练员按时参加。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依据报名队数多少确定比赛赛制。
3.比赛采用7人制,使用5号球,全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4.每队必须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球袜,球衣背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限穿布面胶钉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
5.每场比赛各队换人在报名人数中不限,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6.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7.组循环赛每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赛成平局,直接以(5+X)方式踢球点球决定胜负,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按相互间比赛积分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直接抽签决定名次;交叉淘汰赛如遇平局,不再加时,直接以(5+X)方式踢球点球决定胜负。
六、名次录取:取前八名,按9、7、6、5、4、3、2、1(大分)计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七、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成年组
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24日—26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男子团体赛、女子团体赛。
四、参加办法
1.各队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男3—4人、女3—4人。
2.队员资格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要求。
3.队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五、比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规则。
(二)团体赛采用世界锦标赛斯韦思林杯赛制,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
(三)比赛用球:40毫米白色三星乒乓球(老球)。
(四)比赛服装颜色不能为白色。
(五)球拍:球拍两面必须有覆盖物,且一面为深红色、一面为黑色。
六、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包宗飞,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525481376@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参赛的领队、教练于4月17日下午3:0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各队领队、教练员按时参加。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小分)计分计入该项目总分,总分前八名再按9、7、6、5、4、3、2、1计分(大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成年组
羽毛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20日—21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羽毛球团体赛。
四、参加办法
1.各队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男4—6人、女4—6人。
2.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要求。
3.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五、竞赛办法
1.团体赛由五场比赛组成,出场顺序:男双、女双、混双、女单、男单,先胜3场为胜方(注:运动员不能兼项)。团体赛中每场比赛均采用3局2胜,每局21分制;实行每球得分。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程。
六、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包宗飞,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525481376@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参赛领队、教练于4月17日下午4:3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请各队领队、教练员按时参加。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大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不足八队(人)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录取。
八、裁 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成年组
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24日—26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团体赛、个人赛。
四、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参赛队领队1人、教练1人、棋手3人(性别不限)。
2.运动员资格:按《竞赛规则总则》规定执行。
五、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付普国,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1147707265@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于 4月23日下午3:0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采用计时包干制,每方60分钟,超时判负。
3.依据报名人数多少确定赛制,决出个人名次、以同队3名棋手积分之和计算团体名次,个人和团体各录取前八名;
4.棋手提前10分钟入场,开赛后迟到15分钟判弃权,以赛场计时钟为准。
七、名次录取与奖励
单项(个人赛、团体赛)分别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小分)计分计入该项目总分,总分前八名再按9、7、6、5、4、3、2、1计分(大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成年组
围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27日—28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团体赛、个人赛。
四、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参赛队领队1人、教练1人、棋手3人(性别不限)。
2.运动员资格:按《竞赛规则总则》规定执行。
五、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付普国,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1147707265@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于4月26日下午3:0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采用计时包干制,每方60分钟,超时判负。
3.以积分循环编排制决出个人名次、以同队3名棋手名次之和,计算团体名次,个人和团体均取前八名;
4.棋手提前10分钟入场,开赛后迟到15分钟的(以赛场计时钟为准),作弃权判负处理。
七、名次录取
单项(个人赛、团体赛)分别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小分)计分计入该项目总分,总分前八名再按9、7、6、5、4、3、2、1计分(大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青少年组★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田径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5月3日—9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赛单位:各乡镇
三、参赛队人数:各组别限报男女运动员各10人(不可调配)。
四、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甲组2002年—2004年出生的;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要求。
五、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距8.70米、起点至第一栏13.7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女子甲组(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8.0米、起点至第一栏13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kg)
男子乙组(10项)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跳远、跳高、铅球(3公斤)
女子乙组(10项)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跳远、跳高、铅球(3公斤)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每个参赛队员限报2个单项(接力除外),各队每个项目限报1人。
3.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报项目的全部比赛。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的,须经大会医生验证,报大会竞赛组同意方可弃权,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比赛成绩(含接力)。
4.若运动员无故弃权,该队视为违纪处理。
七、录取名次
1.计分办法:各单项(含接力)取前八名按9、7、6、5、4、3、2、1(小分)计分计入该项目总分,总分前八名再按9、7、6、5、4、3、2、1(大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破县纪录者(青少年甲组参照古蔺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初中组,青少年乙组参照古蔺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小学组)加(小分)9分(破接力纪录按单项加分计),同一项目连续破纪录者只加一次分。
2.总分按各队各项目得分总和计算(如遇总分相等,则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八、报名和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付普国,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1147707265@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于5月2日下午4:00在宣传文化中心十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
九、经费
1.各队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竞赛经费由大会承担。
十、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篮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14日—20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
三、参加办法
1. 参赛运动员年龄:
甲组:2002年—2004年出生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报名人数: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甲组男女队员分别为12人,乙组男女队员分别为12人。
3.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要求。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青少年组执行:男队甲组使用7号球比赛,女队甲组使用6号球比赛,男女队乙组使用5号球比赛。甲组比赛分四节,每节十分钟;乙组比赛分上下半场比赛,每半场15分钟。
3.名次排列:按篮球竞赛规则有关规定进行排列。
五、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王利亚,联系电话:7100738,电子邮箱:823030472@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报到:各队领队于4月13日下午3:0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大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2.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七、经费
1.各队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竞赛经费由大会承担。
八、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足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21日—26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
三、参加办法
1.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甲组男女队员分别为16人,乙组男女队员分别为12人。
2.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古蔺县行政辖区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前迁入古蔺办理正式户籍),甲组年龄要求:2002年—2004年出生,乙组年龄要求: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运动员必须经乡镇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比赛。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依据报名队数多少确定比赛赛制。
3.甲组比赛采用8人制,使用5号球,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乙组比赛采用5人制,使用4号球,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4.每队必须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球袜,球衣背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限穿布面胶钉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
5.每场比赛各队换人在报名人数中不限,甲组比赛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能再上,乙组比赛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可以再上。
6.黄牌、红牌:
(1)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得到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小组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交叉赛、决赛阶段。
7.分组循环赛每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赛成平局,直接以(5+X)方式踢球点球决定胜负,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按相互间比赛积分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直接抽签决定名次。交叉淘汰赛如遇平局,不再加时,直接以(5+X)方式踢球点球决定胜负。
五、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付普国,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1147707265@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于4月13日下午4:3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
六、名次录取
1.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大分)计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七、经费
1.各队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竞赛经费由大会承担。
八、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乒乓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18日—20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
三、竞赛项目
1.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2.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古蔺县行政辖区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是2017年1月1日前迁入古蔺办理正式户籍)。
2.经乡镇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责任自负。
3.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比赛。
五、参加办法
1.参赛运动员年龄及人数规定:
甲组:2002年—2004年出生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2.可以以小打大,但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每个组别每个团体中必须有一名直拍或削球运动员,且每场比赛必须上场,报名时用△标明。
六、比赛办法
1.采用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规则。
2.团体赛采用三场两胜制,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单打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11分。
3.比赛用球:40毫米白色三星乒乓球(老球)。
4.比赛服装颜色不能为白色。
5.球拍:球拍两面必须有覆盖物,且一面为深红色、一面为黑色。
七、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包宗飞,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525481376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于4月17日下午3:0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单项(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单、女单)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小分)计分计入该项目总分,总分前八名再按9、7、6、5、4、3、2、1(大分)计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九、经费
1.各队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竞赛经费由大会承担。
十、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
羽毛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4月18日—19日在古蔺城区举行。
二、参加单位:各乡镇。
三、竞赛项目、组别
1.甲组:男、女团体赛;男女单打
2.乙组:男、女团体赛;男女单打
四、参加办法
1.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古蔺县第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经乡镇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时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能参赛。
3.参赛运动员年龄及人数规定:
甲组:2002年—2004年出生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5名。
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5名。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男、女团体赛各组别均采用三场两胜制,团体赛设置三场单打;团体赛中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每盘团体赛中不允许运动员兼项。
3.单项赛:各阶段均采用三局二胜,每局11分,每球得分制。
4.团体赛、单项比赛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赛制。
六、报名与报到
1.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保险凭证复印件、乡镇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于2017年4月7日前,报送县文旅局体育股(宣传文化中心九楼),联系人:包宗飞,联系电话:7102235,电子邮箱:525481376@qq.com。各队一经报名,不再更改队员和项目。
2.各队领队于4月17日下午4:30在宣传文化中心13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单项(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单、女单)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小分)计入该项目总分,总分前八名再按9、7、6、5、4、3、2、1(大分)计分计入该代表团团体总分。
八、经费
1.各队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竞赛经费由大会承担。
九、裁判: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县文旅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严禁使用兴奋剂
大会将严格按《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比赛中使用兴奋剂的规定》执行,严禁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违禁药物,违者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竞赛规程总则解释、修改权属竞赛组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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